【透视社·法治要闻】想钻“无效合同”的空子?没门儿!

2022-06-17 18:55:13 来源:透视社微信公众号 作者:综合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无效合同不能成为不诚信者谋利工具

  苑林公司与农闲乐公司签订一份50万元的旅游休闲建设工程项目,并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农闲乐公司同意,调高建材规格增加造价52万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定,单方径行变更建材所增加造价不折价补偿。

  苑林公司中标农闲乐公司的一项旅游休闲建设工程,签订固定单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很快,苑林公司将工程转包他人,其中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幕墙项目单独签订固定单价的制作安装合同。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当事人因工程款引发诉讼。

  门窗及幕墙工程如何结算,是按照合同约定50万元、按实际工程鉴定102万元还是苑林公司与施工者达成调解并实际支付的95万元?双方争持不下。

  苑林公司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应参照农闲乐公司实际获利102万元或苑林公司实际损失95万元折价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承包人变更建材规格没有履行审批签证手续、没有得到建设方认可,存在过错;苑林公司直接与施工人达成调解,并要求农闲乐公司接受这一调解结果,显失公平;农闲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施工合同无效,亦有过错。所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门窗和幕墙工程按50万元折价补偿。

  最终,南京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南京中院法官邓光扬介绍,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后,在合同约定价、实际造价之中,“折价补偿”以谁为参照的法律适用之争。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当事人关于工程量、工程建材规格、工程结算标准和方式等约定仍是真实意思表示;苑林公司一方面认为合同价低于成本价,一方面又变更材料规格加大两者价款差距,此差价系明知无给付义务而给付的“非债清偿”,得利人可以不返还。

  无效合同不能成为不诚信者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倘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一概按实际造价支持实际施工人、承包人主张的“折价补偿”,必将导致建设工程领域无序,对这种无异于强迫交易的行为,司法裁判应当对之说不。

专盯养老钱!收藏品投资骗局“连环套”忽悠老年人

  谎称能帮助老年人高价拍卖收藏品,以预交委托拍卖费、估价费、保证金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类诈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近五年审理的40余件诈骗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类诈骗占比近20%。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也显示,近年来收藏品类诈骗案件中,80%的被害人群体是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收藏品骗局矛头对准老年人

  “老年人多持有一些粮票、邮票、字画的收藏品。这些收藏品收藏一段时间就会有变现的需求,或者是将收藏品留给后人的意图。同时他们又缺乏对收藏品价值的客观判断和对收藏品拍卖行业的深入了解。一些骗局就会有意识的选择老年人为目标对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泽表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案件中,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间,北京京城文一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四家文化公司以销售收藏品名义进行大规模集资。涉案公司以中老年人为目标,通过发小广告、拨打电话、赠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他们到公司,随后以高出实际价值几倍的价格推销中乌整版钞、美元八连体等收藏品,故意夸大所谓收藏品的升值空间,许诺高价回购或代为拍卖,诱骗客户投资1000万余元。

  “这些所谓的升值潜力巨大的收藏品实际是从马甸邮币市场批发而来。在被告人的蛊惑下,甚至有的投资人将其名下仅有的房屋抵押,豪掷80多万元进行投资,这些投资款,大部分被公司用于发放股东分红以及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刘泽表示。

  “高价拍卖、定期返利”套路显著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胡柳青青介绍,收藏品诈骗一般有两种套路,一是以高价拍卖为噱头,骗取老人拍卖服务费。二是虚构公司藏品价值,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上述两种套路有时还会合并实施。”胡柳青青说。

  刘泽也表示,有一部分诈骗还以“高价回购、定期返利”为诱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姬广胜表示,这类犯罪往往资金流转隐秘,犯罪分子或以现金或以POS机刷卡骗取老人钱款,得逞后快速转移资金,造成犯罪数额、资金去向难以查清。另外,还会想方设法毁灭证据,如设法收回老人手中的收据、合同,为事后侦查、取证制造障碍。

  守护“钱袋子” 监管须加强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中锋表示,老年人具有一定经济基础,退休后空闲时间较多,但逐渐与社会脱节,存在投资及法律等专业知识的盲区,对各类投资信息难以甄别,容易成为受害者。 “这类犯罪案件往往隐藏在民事投资活动中,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实践中建议‘预防为主’,加大反诈骗宣传,结合真实案例,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骗意识和辨别能力。”

  姬广胜提示,老年人及收藏品爱好者,要提高对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对涉及钱财的陌生来电应提高警惕,不相信电话宣传或推荐,通过正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贪图蝇头小利。同时增强证据意识,发现违法犯罪苗头及时报警,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透视社综合经济参考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报道)

  编辑:李旭颖、李舒晴

  校对:吴月冉

  审核: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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