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安然)网店用“刷单”方式获取虚假交易量引诱顾客消费的行为本就违法。现在,“刷单”操作竟被部分店主“开发”出新玩法——反向刷单,即专门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刷差评。昨天(3月27日),北京东城法院召开“涉网购平台纠纷案”发布会,透露以上信息。 据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副庭长白崇伟介绍,近三年,东城法院受理涉网购平台民事案件合计223件,所涉案由主要包括侵害商标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法院调研发现,网购平台经营者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监管问题:对商家经营资质未定期审核、对销售数据未严格审查、与平台商家推诿扯皮提高用户维权成本。 “网购平台对商品销售数据未严格审查,刷单炒信屡禁不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白崇伟特别表示,刷单行为有违经营者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及依法经营理念,以违法方式获取虚假交易量,不仅严重扰乱网络市场交易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有些商家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不仅进行提高自己信誉的正向刷单行为,甚至针对经营对手店铺或商品实施恶意差评的反向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 提醒 东城法院提示消费者,网购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等级高的购物平台和店铺。购物后妥善保存消费原始记录,如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购买记录、支付单据等。发生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多种渠道进行投诉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