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赴330公里外!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 为老人追回四年前的欠款

2022-07-01 15:38:37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江贺庭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6月30日讯 一笔四年前的欠款,一个模糊的被告姓名,一个不详的送达地址,能否追回欠款?江山法院:可以!

今年6月,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贺村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江山市某木材加工厂经营者冯大爷长年在贺村镇从事木材加工销售生意。2018年时,宁波市镇海区人王某经人介绍到冯大爷的木材厂购买木板,因王某急需木材的缘故,二人并未签订正式合同,仅留下三份王某签名的销售清单作为凭证。

然而货物到手后,王某还没付款,人便没了踪影。大意未留王某联系方式,更未留其具体地址的冯大爷也因此失去了王某的消息,追回货款一事因此耽搁。

不久之前,冯大爷偶然得知,王某现居宁波市镇海区,为了找回欠款,冯大爷立即请人起草了诉状,向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然而案件立案后,法院依照程序通过法院专递向诉状中的被告王某进行送法,却因查无此人被退回。承办法官仲巍得知该消息后,第一时间将此情况告知冯大爷,并询问其是否记错了被告的名字或者住址。这才从大爷口中得知,原来因时间久远加之年事已高,冯大爷也不能完全确定诉状中所列的被告是否就是购货人本人姓名。

为了更好地帮助大爷追回欠款,同时避免出现错诉被告现象,仲巍决定带干警前往330公里外的宁波市镇海区寻找被告王某。

然而,当仲巍、吴英杰等一行赶到镇海时却发现,王某的户籍登记地早已被拆迁,现如今已是一片建筑工地。王某无处可寻,案件也因此陷入僵局。

为求尽快找到王某,仲巍、吴英杰等一行向当地澥浦法庭发起了求助。该法庭的李国勇庭长得知该消息后,当即通过当地“共享法庭”发布了“寻人启事”。多方联动下,终于在澥浦镇某拆迁安置点内找到了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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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实是有这么一笔欠款,这上面的签名也是我写的,但我是真的忘记这件事了,不确定还剩多少货款没付,能不能让我跟原告联系确认一下。”在仲法官一行向其出示了诉状、举证材料及有其签名的销售清单后,王某才恍然大悟。得到王某的肯定回答后,仲法官当即联系了冯大爷,组织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确认了欠款数额,并约定好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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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法官,对方已经把所有的钱都打给我了,太谢谢你们了!”回来后不久,仲法官收到了冯大爷打来的感谢电话。至此,案件圆满了结。

  近年来,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始终以“办案最公、用时最少、百姓获得感最强”为目标,大力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坚持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想,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让更多矛盾以和谐的方式化解。

编辑: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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