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1·9公交车纵火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于靖园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新网杭州1月15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龚震)  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萧山“1·1”纵火案犯罪嫌疑人李丽娟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月1日2时30分许,杭州萧山瓜沥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三名消防官兵在扑火中罹难。警方调查后发现,火灾系人为纵火。

  杭州市检察表示,萧山“1·1”纵火案发生后,杭州市检察机关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了解案情,加班加点审查和讯问。

  杭州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丽娟在“1·1”纵火案中,实施了故意纵火的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李丽娟的决定。




科学强国 绿色发展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