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省份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按天计天津发的最多

2018-08-11 09:1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澍楠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续认为,企业拖欠劳动者高温津贴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多时候是由于地方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企业认为违法成本低,自然容易违法犯法。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注意到,北京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广东、山东等地出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指出,对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规定,只要企业及时补发,即可免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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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经纬 张澍楠摄

  此外,宁夏、西安、南京、浙江等地还针对企业发放高温津贴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检查用人单位4017户,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有22户,违法企业数量大幅减少。

  另据西安人社局消息,7月16日起,西安市人社系统连续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等进行检查。截至7月25日18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42户,涉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3.05万人,发出《整改责令书》422份,主要涉及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

  韩续称,企业有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能总靠工人自己去主张,或者通过举报来获得,而是应该由企业自觉地去执行,而要让企业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严格检查督促,对违反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的惩戒,这样才能确保企业不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耍花样。(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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