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王剑波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也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保护管辖。但是,如果该外国人不进入中国领域,这种管辖就很难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本报记者 陈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