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可使用电子设备?民航局进行测试评估

2017-09-19 07:35:57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吴婷婷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我们的飞机即将起飞,请您关闭手机及电子设备。”多年来,中国航空公司一直全程禁止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包括手机。不过这即将成为过去式。昨天,在中国民航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航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透露,《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发布,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规定将于10月起开始执行。不过,多位机长、业内人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未来的放开,应该仅指手机飞行模式,而不是打电话模式。

  新规速递

  各航空公司评估怎么使用

  中国民航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航空公司可以根据评估的结果,来决定在飞机上使用何种便携式电子设备。而此前中国民航局规定,机上不得使用电子设备。中国民航局飞标司还制定了相应的审核、评估的方法,来接受航空公司的申请。“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们会看到中国的航空公司允许在飞机上使用相应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朱涛表示。

  此外,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对机组疲劳风险管理、机组资质管理和训练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较大篇幅的改写。机组疲劳是造成不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规则》对此进行了全面细化,突出了飞行疲劳与人的生理节律和机组值勤时间直接相关等概念,降低了飞行机组和客舱乘务员的年总飞行时间上限。

  进一步明确飞机安全管理

  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对燃油管理政策进行了修改,对飞行中燃油检查与燃油监控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宣布“最低油量”和“紧急油量”的时机,同时修改了关于定期载客运行的燃油要求,统一了国内和国际运行的燃油要求,并为航空承运人实施燃油政策优化提供了规章支持。

  《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有关航空器持续适航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闭环管理,以进一步提高进入设计使用寿命中后期飞机的运行安全,加强对“老龄飞机”的安全监管。

  据悉,在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实施之前已持有现行有效运行合格证的航空承运人,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符合本次修订的要求。

  专家观点

  科技进步促使电子设备解禁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去年,中国民航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里面明确了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其中一条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可以增加到5万元以内。不过这一规定最终没有成为新版民航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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