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共享单车不设报废年限 不鼓励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2017-05-24 08:39:01 来源:央视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央视网消息:交通运输部22号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对于这些损坏不能用的车辆如何处理?会不会推出车辆报废年限制度?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讲稿)》中也有相关的制度设计。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蔡团结:运营企业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安全状况负有主体责任。我们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提高故障车辆维修、处理效率,确保投放的车辆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运营企业要及时发现损坏车辆,并进行回收处理,避免废弃车辆乱堆乱放带来的城市治理难题。

  蔡团结说,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也有部分用户不爱惜车辆,存在不文明用车行为。共享单车需要用户的共同维护,如果公民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为已构成对运营公司的财产权的侵害,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违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车辆报废问题,蔡团结表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里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而是提出要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将来在制定具体技术标准时,还将有关部门一起广泛征求意见。

  不鼓励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交通运输部在发布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征求稿中,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专家表示,基于安全考虑,采取了比较审慎发展的态度。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杨新征:不同的城市对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认识是不一样的。有的城市认为,电动自行车车辆自重较重、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电池也存在一些安全风险隐患,因此提出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也有的城市认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解决了部分居民中短距离出行需求,通过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能够有效遏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基于安全考虑,采取了比较审慎发展的态度。因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采取了折中方案,即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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