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四风”现新变种 被点名的“一桌餐”是啥?

2017-04-29 17:11:51 来源:未来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东方钰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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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从“管住权”上着手,不让权力滴漏,打破权力寻租的基础,这样才能没收官员和老板进行利益交换的“资本”,让官员“吃”不到公款也“吃”不到老板,铲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根源。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正风肃纪重拳出击,“四风”公开表现明显减少,再不敢嘚瑟到群众面前。但一些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仍不时出现,特别是转入地下的“隐秘聚会”,给监督执纪带来新的挑战。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反馈提到的“一桌餐”问题,就是其中的典型表现。

  魔高一尺,必然要求道高一丈。那么,“一桌餐”到底有哪些表现和危害?如何有效治理隐秘聚会?

  不吃公款吃老板,高档小区隐藏变种“吃喝风”

  2016年10月8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指出,“一桌餐”成吃喝风新变种,出现了“不吃公款吃老板”的现象。中央巡视组一针见血点出问题,“一桌餐”由此随即进入公众视线。

  “所谓‘一桌餐’,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衷文俊介绍,“一桌餐”问题的出现,有个逐步演变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与全国各地一样,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纠治“四风”力度,一度泛滥成灾的公款大吃大喝几近销声匿迹,包括躲进会所吃喝享乐的歪风,也随着严肃整治而大为改观。然而,“四风”问题根深蒂固,少数还想继续吃喝的人便又转移到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私人企业餐厅、农家乐里。有些私营企业主挖空心思,把私人住宅改建为接待场所。组织者以没有动用公款而无所顾忌,参与者以私人聚会而心安理得,私营企业老板也因能为领导服务而乐此不疲,“不吃公款吃老板”“不进会所进社区”的隐蔽聚会潜滋暗长,家庭式会所的“一桌餐”问题悄然出现。

  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海珀兰庭小区,是南昌市最高档的一个小区。江西省纪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这个只有270多户人家的封闭式住宅区中,竟发现17个“一桌餐”场所。2016年8月中央巡视组向江西省委交办的2件“一桌餐”问题线索,都发生在这里。

  时任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阳霞、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晓明等人,就是因违规参与“一桌餐”吃请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实上,“一桌餐”问题并非江西独有,福建、河南等省也先后查处了一些典型问题。如福建省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先后接受多名业务关系人的宴请,指定用餐地点均为厦门市某住宅区内的陈酒养生收藏馆。

  透过通报的案例,从“在哪吃”“谁来请”“谁来吃”三方面分析,可以看出“一桌餐”虽然区别于会员制的私人会所,但同样具有私人会所的性质。衷文俊介绍,“一桌餐”的接待场所一般设在高档住宅小区内,且不对外公开营业,具有隐蔽性。承担接待费用的一般是私营企业主,接待对象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据记者了解,“一桌餐”起初讲究豪华装修、高档菜肴,享乐奢靡现象突出。后来为规避调查,菜品不再一味追求奢华,而是打着“家宴”的幌子、“亲近”的牌子,着力显示宴请的特殊性及对客人的尊崇。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在私人住宅中的聚餐都属于“一桌餐”。江西省纪委案件审理室有关同志认为,区别于一般的朋友聚会,“一桌餐”的目的性十分明确。买单的企业老板既不是“人傻钱多”,也不是兄弟义气,他们看中的无非是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通过邀请党员干部吃喝,笼络感情、收买人心,“衙门有人好办事”,企业主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利益。

  顶风违纪败坏风气,“一桌餐”易成权钱交易温床

  “我不过是在周某某公司简单吃个饭,又不是在高档酒店,你们这样也太小题大做了吧?”面对县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福建省连江县小湾村党支部书记林庆文不以为然。2016年6月,林庆文利用监管和参与拆除违章建筑的职务便利,接受违建户周某某邀请,在连江凤翔现代城小区中周某某的公司内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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