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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退出制度实施的最大障碍在于教师管理体制。不同管理部门各行其政,往往缺乏沟通和衔接,这给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带来了很多困扰 □对曾为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作出巨大贡献的民转公教师不加补偿地退出,是不公平的,可采取提前退休、转岗或者买断等方式让他们退出教师岗位 2016年,国家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这意味着国家层面的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中小学教师“铁饭碗”将被打破。 实际上,国家在《教师法》中早就提出要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但是,受传统任命制观念的影响和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很好地落实,真正意义上的教师退出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如何才能打破这个“铁饭碗”,建立真正的教师退出机制呢?笔者参与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与保障政策研究”,通过大量的调研和分析,试图回答这一问题。 为什么要打破教师“铁饭碗”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在教育普及与数量扩张阶段,我国中小学教师长期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为了解决教师数量短缺问题,大量没有资质或水平不高的人员涌入教师队伍,加之缺乏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造成全国尤其是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不合格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