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沂蒙革命老区临沭县朱村——小村档案馆 见证变迁留住根

2019-06-14 17:13:2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锦庚 王沛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这份土地确权存根,填于1952年1月7日,竖式排版,毛笔书写,小楷字工工整整,每户一页,装订成册,共有8册。其上户主姓名、人口和土地亩数、坐落、种类、四至、长宽尺度以及房产四至信息一目了然,十分详尽。这些存根的原件,保留在每户村民手中。

  一份土地档案,打赢了一场官司。“存档在朱村成了一件大事,真有实实在在的好处哩!”王经臣喜不自禁。

  这份土地确权凭证,是1951年根据当时的土地改革法精神,按人口统一分配土地的原则,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确保全村人人都获得了同等的土地。当年12月,全村所有农户都领到了这样的土地房屋所有权证,这也意味着朱村土地改革工作全面结束。1955年开始,朱村人以土地作股,先后加入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

  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安徽小岗村走向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始终是农村改革的基本遵循。1982年底,朱村彻底实现包产到户,以家庭为单位生产,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还可以自由买卖,农民生产积极性迸发。

  包产到户,土地分配公平公正是关键。为确保公平,第一轮承包到期后,1992年,朱村又按照宅、田、场、园统算的原则,再次调整土地,使分配更为合理,也为后来的土地流转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利益,1997年,国家出台政策,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30年不变。

  现在,朱村每家又增添了一个新本子,红色封皮,烫金字体,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家家户户小心翼翼收藏。

  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农民外出打工渐成常态,农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趋势。但是,承包地被大户、企业流转了去,自己的土地权益如何保障,农民心里难免犯嘀咕。

  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尝过了土地确权的甜头,朱村村民纷纷拍手叫好: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去,再也不用担心“丢”啦!

  在这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包含了承包人信息、地块名称、编码、四至以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期限等详细信息,白纸黑字的法律凭证,给了农民十足的底气:有了本本,农民即使进城买房落户,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能得到保护。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