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沂蒙革命老区临沭县朱村——小村档案馆 见证变迁留住根

2019-06-14 17:13:2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锦庚 王沛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5张纸条,抬头名称为“上忙执照”,有的已残缺不全,字迹也有些模糊,依稀可辨“山东省沂州府郯城县为征收钱粮给发执照事今据,王淳完纳咸丰六年地丁银”等字样。“这是清朝的农业税票,那时的农业税称为地丁银。”王经臣介绍。

  作为一种在农村征收、来源于农业并由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赋,农业税在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之久。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1951年,朱村第一次将地亩产量登记入簿,改变了以前估算产量和赋税的历史。

  从现存账本看,朱村的完整记录始于1953年。从那年起,朱村的粮食生产、分配预算决算方案、征购粮、农业税等收支分配账,被几代会计忠实记录并妥善保管下来。比如,1956年,朱村粮食总产量28.08万公斤,交公粮2.72万公斤,包括小麦、谷子、稻子、花生等;缴纳农业税4732.76元。

  王经臣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土地产出率低,小麦亩产只有两三百斤,一年只种一季。很多人以地瓜、野菜、树叶为主食,少年时的他,吃不饱是常事。1961年、1962年,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朱村免交公粮和农业税。

  朱村的户口档案保存完整,这些档案始于1958年7月7日,每户一页,登记姓名、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等信息。

  记者查到,一个叫王朱建的村民,给孩子取名为大米、小米。“起这样的名字,就是希望孩子有饭吃、别饿着。”王经臣说。

  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到了70年代,村里小麦和秋玉米、高粱轮作,粮食大幅增产,王经臣们终于吃上了饱饭。1975年,朱村粮食总产量达到60.96万公斤,征购公粮4.67万公斤,缴纳农业税3939元。

  进入80年代,小麦已经成为农民的主粮,地瓜、玉米等淡出餐桌。交粮也不愁了,1982年,朱村粮食总产量109.25万公斤,征收任务为3.3万公斤,实际缴纳公粮11.65万公斤、农业税46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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