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前教育管理新规:看护幼儿须有两人同时在场

2018-09-09 07:56: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幼儿园增设法制副园长,配备至少一名安全员;要求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健全教师师德承诺、教师心理辅导制度;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探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组建学前教育督查管理队伍……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焦点1

  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

  幼儿园分类管理将加强。《意见》提出,对公办幼儿园,要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城镇街道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提高水平;对民办幼儿园,则提出完善政策,引导扶持他们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安全优质的普惠性服务。

  幼儿园教师待遇将逐步提高。《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探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财政、教育等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核算,并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确定民办幼儿园人力成本支出在办园成本中的最低比例。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通过在部分区试点培养项目,拓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引入渠道。同时,健全培训机制,实现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培训全覆盖。

  焦点2

  建立健全幼儿园法制副园长制度

  在师德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教师心理辅导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对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意见》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健康等各项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为了落实幼儿园的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建立幼儿园安全员制度,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经培训后上岗。幼儿园在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意见》要求完善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实现幼儿园公共活动区域内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加强日常监看维护管理。同时,要参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法制副园长制度。

  焦点3

  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日常工作

  健全幼儿园与家庭共同育儿机制,《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幼儿入园前家长培训制度、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密切幼儿园与幼儿家庭之间的交流,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有效提升育儿效果。建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依据园所规模建立园级、年级、班级等不同层级的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幼儿园日常工作。

  根据《意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将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同时,组建学前教育督查管理队伍,主要负责对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内部管理等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

  《意见》还要求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和教育等部门,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已建成居住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幼儿园设施、已建幼儿园未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责令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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