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当好监督员 广东佛山一群众接到纪委监委5万元现金奖励

2018-08-07 11:08:57 来源:人民网 作者:罗艾桦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调查期间,张华主动配合调查人员,多次向调查组提供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对案件突破起到重要作用。”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13年,广东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举报人员对举报材料的真实度、配合度以及案情查处结果等标准,分5万元、1万元、5000元、1000元四个等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这次张华受奖,也是《办法》实施以来佛山市发出的第一笔“顶格奖励”。

  据了解,“唐军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佛山市某区纪委查办的最大一宗农村基层腐败案。“实名举报的线索可信度强,在严密保护实名举报群众的同时,我们与群众密切合作,推动案件快查快办快结。”参与办案的纪检工作人员秦风说。

  制度+规范

  推动“农村三资”监管二次深化

  “唐军案”集中暴露了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自身管理的漏洞以及外部监管的缺失。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一方面“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一些村干部对集体经济事务大多掌握了较大自由裁量权,一旦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滋生腐败。以案中某区为例,该区近10年来,有超过20%的村集体发生过基层腐败。

  从“唐军案”出发,佛山市快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以案治本”,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二次深化,首要的就是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管。

  早在2011年,佛山市就推出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但由于部分村集体资产权属不清,一些村以此为由消极落实平台监管制度,导致不少集体资产“游离”在监管外。以“唐军案”为契机,佛山市二次启动“农村三资”监管上平台工作,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机制,为落实平台监管“农村三资”创造便利条件,全面严格落实辖区内村(居)所有集体资产必须上平台交易,资金收支上平台监管,平台运行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推动群众对村务、财务监督常态化,佛山市一些区还试点推行农村微制度建设,包括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村党委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同时全面铺开廉洁村居建设,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刻对当事人进行廉情提醒。

  村集体日常财务报销量大,如何分辨哪些是正常报销,哪些是像唐军那样的私账公销?针对这个问题,佛山一些区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将精神落实到农村基层,特别是对村内公务接待、村民活动等过去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的经费管理,进行了规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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