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政府花钱请律师 帮百姓“告官”

2018-04-03 09:43:45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梦遥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南通市政府花钱请律师帮百姓“告官”

  江苏南通降低“民告官”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了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意味着“民告官”可以由政府“买单”,案件当事人能免费获得律师帮助,这在全国来说开创了先河。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规定,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南通市出台的《办法》则明确,行政诉讼案件中,公民因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一规定让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更加明确、门槛也大为降低。

  ■ 对话

  新京报记者采访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夏征非

  “通过诉讼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自2月1日,《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实施已两个月有余。文件的实施情况如何?实施过程中总结了什么经验?让当事人无偿获得律师辩护,相关的人财物如何保障?就这些问题,新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夏征非。

  通过行政诉讼过程让老百姓服判

  新京报:根据这个实施办法,“民告官”案件中,老百姓可以免费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这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夏征非: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行政诉讼本来就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内,但对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有一定限制。现在我们的规定是把受案范围的限制打破了,只设置了两个条件,就是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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