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8-01-09 11:14:44 来源:中工网 作者:瞿芃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试点地区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稳妥做好新老业务衔接,尤其是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移交,普遍建立人员编制、案件线索、法规政策、资产设备等“清单”,为转隶工作理清脉络,确保工作不空档、不断线。

  栾云鹏在转隶前是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一名员额制检察官。据他介绍,区检察院清理出2008年以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80余件,全部移交给区监委;区监委对移交过来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分类处置,确保齐全完整。

  “我们执行的‘标准’是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都要向监委移交,但已作出处理结论的不移交。”栾云鹏告诉记者,对于已办结并移交法院的案件,如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谁负责立案谁负责结案,承办人即使转隶也要负责到底。

  为促进干部队伍的有机融合,各试点地区还积极强化教育引导,做好思想疏导,为转隶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完成转隶,关键是思想上的转隶。”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说,湖南按照“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的要求,对省检察院80名涉改人员逐个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各级纪委书记、检察长站在思想政治工作第一线,时刻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改革共识。

  取得“1+1>2”的效果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意立案!”

  2017年12月15日,湖南省洪江市监察委员会挂牌后第四天,市监委班子会议即决定对安江镇高阳村村委会主任贺华云相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完成转隶、组建等工作的基础上,如何从“整合”走向“融合”,使改革取得“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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