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培明 图片来源于中国经济网 中国小康网讯 余力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薛培明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已退休的妻子安排事业编制工作,并再次办理退休手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从中获利,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违规转让探矿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薛培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薛培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薛培明简历 薛培明,男,汉族,1955年7月6日出生,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71.07——1979.05 准格尔旗房塔河硫磺厂当工人、干部; 1979.05——1986.09 准格尔旗硫磺厂当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期间1984——1986年在内蒙古大学读书,专科毕业; 1986.09——1989.04 准格尔旗任纪委副主任; 1989.05——1990.06 准格尔旗任体改委主任; 1990.06——1990.10 准格尔旗煤炭公司任副经理; 1990.10——1991.03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任旗长助理; 1991.03——1995.10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任副旗长; 1995.10——1997.02 鄂尔多斯(10.510, 0.16, 1.55%)市煤管局任局长; 1995.09——1997.12 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习,本科毕业; 1997.02——2000.11 鄂托克旗任旗委书记; 2000.11——2002.09 鄂尔多斯市任市长助理; 2002.09——2004.04 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任副盟长; 2004.04——2015.08 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 2015.08 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