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国航“女监督员闹机舱”事件:能否将牛女士禁飞?

2019-07-16 18:06: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旭 责任编辑:田苑 字号:T|T
摘要】近日,“女子自称监督员大闹机舱”的事件沸沸扬扬。7月15日下午,国航的回应来了。纠纷的起因是有旅客使用手机被另一名旅客制止。其中一方是因身体原因休假的国航员工,此次是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问题四:能否将牛女士禁飞?

  在李亚玲与国航15日的会面中,国航方面解释称,触发“飞行黑名单”有严格的要求,不经过司法机关判决,国航没有权利拒绝有精神障碍的患者登机。但记者梳理发现,已有相关规定对特殊乘客乘机进行了限制。

  国航15日回应。

  中国民航局公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中国国际航空官网公布的《国内运输总条件》第7.1.4条也明确,“您的精神或身体状况,包括您受酒精或药物的影响,使您可能对您本人、旅客、机组人员或财产造成危险或危害,国航有权拒绝承运旅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对记者表示,无论牛女士日常状态如何,只要其是经医院确诊的精神病患者,则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国航都应对其不予承运,以避免对飞机飞行及旅客安全产生不确定隐患。

  但由于国航对牛女士病情是知情的,这种情况下仍然允许其乘机并在其发病情况下未及时处置造成其他旅客滞留的行为具有过错。因此其应当依据《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定,对其造成的旅客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依据该法的规定,旅客也应当就承运人的不作为行为、自己确实遭受到了损失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承担举证责任。

国航飞机降落。民航局供图

  张新年律师强调,“虽然依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不得非法限制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但对于航空运输这一特殊领域而言对精神病患者的适当限制也是有法可依的,二者并不冲突。因此,国航公司以无法限制牛某乘机为由推脱责任的说辞是站不住脚的。”

  据此前媒体报道,牛女士不仅曾因在机场辱骂警察被行政拘留5日,还曾“监督”过北京的公交、地铁,并在游艇上与他人发生争吵,网友称其“占全了海陆空”,还建议将其纳入民航“黑名单”。

  但考虑到其病情,张新年律师对记者表示,对于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的行为是不能与一般情况下主观上可控的恶意行为相等同的,因此其并不属于《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黑名单”行为,不应将其纳入“黑名单”。(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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