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后一个月将迎来这些变化!这些新规你关注哪个

2020-11-30 10:53:5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白阳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题: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这些新规将这样温暖你

  新华社记者白阳

  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进入倒计时,一批民生新规让这个冬天增添了阵阵暖意。事关你的切身利益,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销售规则玩成文字游戏,这个促销新规让我远离套路

  一件衣服原价500元,15元定金可抵30元,前4000名客户定金可以翻3倍,“双11”当天满400元减50,0点前下单还能领取50元红包……

  近年来,各类花式促销规则让“买买买”变得愈加“烧脑”。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

  促销先提价再打折?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促销规则太复杂难懂误导消费者?暂行规定要求,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针对“刷单”“刷好评”等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过去我没得选,这个反垄断新规让我的权益有保障

  某种商业模式刚成为风口,同类型产品在市场上百花齐放;几年后在并购、控股等资本运作下,市面上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产品却所剩无几。通过经营者集中,企业可以扩大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带来垄断风险,损害消费者权益。

  12月1日起施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对此明确,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查认为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告知申报人;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为减少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经营者可以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如承诺方案不足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可以与经营者就限制性条件进行磋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其他承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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