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被家暴:男友一言不合就家暴 1年内被家暴十多次 遭遇家暴如何留存证据

2019-12-11 11:13:12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12月11日综合报道  深圳市宝安区的王女士称一年之内遭遇男友家暴十多次,近日甚至被男友从家里追出楼道挥拳殴打。


深圳被家暴女子透露被打原因

王女士介绍,这一年内被男友家暴了十多次,并且几次入院。有时因为一言不合,有时就算她不说话,男友只要心情不好,也会拿她出气!前一阵,她还发现了男友和其他女性有些不清不楚,她因为质疑了几句,结果又遭到一阵拳打脚踢!

  据她介绍,自己今年才20岁,做业务推销工作,男友比她大好几岁,他们俩是在酒吧聚会上经朋友介绍认识的。起初觉得男友很绅士,确定关系之后,两人就开始同居了。谁知在这之后,一切都变了。

  男友有暴力倾向,动不动就要打她,这次被打要不是有监控还原真相,王女士就会又白挨一顿打。说起被打的原因,还是因为男友在喝酒之后,自己的一句话。

  为何不分手?当事人称有苦衷

  有过多次家暴的经历,在看清了男友真面目之后,王女士没有选择离开呢?

  原来,王女士不但被打,甚至还收到了男友的死亡威胁。

深圳妇联和公安机关介入

目前,深圳宝安妇联发布通报,已联系当事人,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目前,当事人状况安全,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深圳宝安妇联呼吁,家庭暴力存在隐蔽性不易被发现,市民发现此类事件要及时举报。

网友: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有网友表示: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强烈呼吁所有受害女性都勇敢站出来,保留证据指证家暴者,让他们必须得到法律严惩

  也有网友质疑:故意伤害罪,怎么变成家暴了?

  人民日报评论:家暴不是家务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暴制造的血泪悲剧乃至命案不胜枚举,对家暴必须零容忍!

  当下,“对家暴说不”已成为社会舆论的共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反家暴保护网仍存在不够密实、牢固之处。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例,这道“阻隔家暴的一道隔离墙”,对受害者们是强有力的保护。不过,不少受害者或是不了解,或是在申请时因证据不充分被驳回,从而无法通过保护令保护自己。

  对此,曾有人士就改进保护令申请程序、延长保护期等提出多项建议。这些建言是否可行尚需讨论,但不争的事实是,进一步强化防护网是受害者的正当诉求,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此外,保护受害者,还需进一步突破陈旧观念束缚,化理念为行动。对受害者来说,要勇于说不,决不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忍声吞气;对社会来说,则需消除“家暴只是两口子吵吵闹闹”的偏见;对监管者来说,更需认识到批评教育并不能有效阻遏加害者,必须强化法治约束与惩戒力度。

  “家暴没有借口,不要让玫瑰变成拳头!”无数案例表明,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为受害者撑腰,让施暴者忌惮,必须织密织牢全社会的反家暴防护网。

  律师:遭遇家暴应留存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

  王女士也曾经报警,但始终未解决问题。目前,王女士已经对男友彻底心凉了,表示再也不想跟男友有任何交集。

  王女士还算幸运,楼梯间的监控提供了家暴的证据,但是还有一些类似的家暴行为,因为取证相对困难,被施暴的一方,往往是只能吃哑巴亏!

王女士被男友殴打监控画面

  对此律师聂玲认为,在遭遇家暴时,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向政府机构寻求帮助。在家暴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持警察开具的验伤单, 到指定的机构进行验伤,同时请公安机关开具告诫书,对施暴人进行治安拘留等措施。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相较《婚姻法解释一》中对家庭暴力的解释多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将原来模糊不清的“其他行为”进行了具体说明。所以,家庭暴力不只局限于“动手”,不适当的“动口”也会触碰到法律禁区。

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微信公号、人民日报、微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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