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日发布新政规定,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日发布《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以下为《通知》全文: |
中新网6月20日电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日发布新政规定,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日发布《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以下为《通知》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