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是变相征收“单身税”?专家澄清

2018-07-10 15:4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闫兆杰 字号:T|T
摘要】对于这一说法,专家并不认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单身人群没有子女,自然就无法享受到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的税收优惠,但这并不表示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专家澄清:有了养育负担理应扣除

  有网友称个税改革是变相征收“单身税”

  时隔七年,个税法修改的消息一出,立即引爆社交网络。

  有网友将此次个税改革称为中国版“单身税”降临,惊呼国家开始“催婚”。

  眼下,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应对这一严峻形势,除了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也需要适当提高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

  当前,“生得起,养不起”已成为影响人们生育意愿的最大阻碍。如果政府能够在税收方面切实减轻育龄夫妇抚养孩子的负担,显然是值得称赞的。

  所谓“单身税”,按照网上的解释,并不是单独设立的税目,而是指因未婚,个人在交税时不能享受一些税收减免政策,和已婚人士相比需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一些国家确实设有所谓的“单身税”,鼓励结婚、生孩子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解决生育率和老龄化日益严重的问题。比如,韩国政府规定,年薪2000万至3000万韩元的未婚劳动者,需要每年多缴纳20万韩元的个税。比利时则规定,单身纳税人在买房时因没有配偶,只能得到买房福利的一半。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子女教育等支出将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抵扣,意味着那些结婚并且生育了孩子的家庭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免税额”。对此有不少网友担心,这会给单身人士带来新的不公平,认为此次个税改革的结果或将导致变相征收“单身税”。

  对于这一说法,专家并不认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单身人群没有子女,自然就无法享受到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的税收优惠,但这并不表示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人类社会发展需要种族的延续。养育子女,除了是家庭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施正文认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总之,有了负担理应扣除,这是个税征收要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国家可以引导和鼓励生育,而税收就是很好的调节手段,可以向社会表示政府的诚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新华认为,在个税中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进步,体现出政府的一个价值取向,即鼓励居民结婚生子,并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引导人们,要从长远目标着眼在人力资本上进行投资,加大教育上的继续投入。“这种投资是效益最好的,制度上理应有所安排。”

  但黄新华认为,修正案草案美中不足的是,并没有体现对多子女家庭的特殊优惠。“如果在二孩养育费用上能给予一定的扣除,可以有效地鼓励生育行为。因为生孩子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优惠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项规定会涉及很多人口,如果居民愿意生更多的孩子,显然是对国家有利的,再配合后续的更好的教育条件,将有利于人口素质的提升。虽然短时期内,国家或许会减少一些税收收入,但是从长远看,会获益良多。”

  “总之,制定税收制度一定要用综合动态的眼光看待。”黄永新说。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