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提公积金取消“异地购房证明”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昨日,北青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自4月13日起取消了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等多项原先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公积金 无须“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根据新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填写《进城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办理销户提取。外地进城务工人员无法提供户口本原件的,可通过微信等方式提供户口本影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进城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办理销户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异地购房提公积金 不再提供“职工异地购房证明”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职工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房屋所在地居(村)委会或物业部门)开具的“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社保部门开具的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按58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