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提供更多优先和便利

2018-02-24 20:3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祖敏 责任编辑:黄伟佳 字号:T|T
摘要】中国将对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提供更多的优先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优惠。

  中国将对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提供更多的优先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优惠。

  中国民政部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由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有关情况。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称,长时间以来,中国对慈善事业的优惠和鼓励,主要体现在对捐赠人和慈善组织的所得税优惠上。“备忘录”通过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使得40个参与部门能够从多个方面给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提供各种优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优惠,有经济上的一些激励,更多的是给予各种优先和便利。

  李波介绍,“备忘录”为慈善捐赠领域提供了26项激励措施。如为守信慈善组织相关业务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中华慈善奖”等评选中优先向守信慈善组织倾斜;为守信捐赠人在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孤儿收养、婚姻、殡葬、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民政业务中提供便利服务;为守信慈善组织和企业捐赠人在信用记录、融资授信、参加政府招标供应土地、获得税收优惠、通关查验等方面提供便利或者是优先;为守信捐赠人在学习培训、中小城市落户、专利版权、公派出国、航空购票、享受公共科技文化资源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先。

  与此同时,“备忘录”也对慈善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制定了24项惩戒措施。如将失信受益人信息作为在同一时段内认定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保障性住房对象、复核其救助保障资格的重要参考;对失信慈善组织、失信捐赠人、失信受益人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用地、限制申请科技类扶持项目、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失信主体取得荣誉称号和奖励;对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的要依法追究其产品安全责任;将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信用处处长李慧称,联合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工作,发改委牵头建设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发起―响应―反馈”机制。自2015年10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共享平台已联通所有省区市和44个部门以及60多家市场机构,累积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超过了132亿条,其中联合奖惩是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的核心功能。

  同时,有关部门还建立了异地处理、动态调整机制,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慈善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民政部官网也会向社会公布慈善捐赠领域联合奖惩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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