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成江西省唯一入选县级城市

2017-11-23 16:08:2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黄思农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摘要】锲而不舍,三年“创文”梦圆。11月14日,中国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昌县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

南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成江西省唯一入选县级城市

  锲而不舍,三年“创文”梦圆。11月14日,中国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昌县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回首三年创建路,南昌县定目标、补短板、提气质,坚持“内外兼修”,将一项项文明创建标准落细落小落实。

  2015年2月,南昌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首批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式启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定下了在创建第一个周期即2017年实现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3年时间,南昌县高位推动,成立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县委书记负总责,县长任总指挥长,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创建机构,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创建工作。针对城市管理薄弱环节,该县先后启动了“四线”整治工作、文明创建“十个一”、“五个一”市政“十大工程”等集中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干部双休日大清扫等环境整治工作;创新推出“路长制”管理,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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