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日,河北省邢台市的张女士反映,70多万元的业务订单由于快递延误而泡汤,自己损失了近7万元的收入,而快递公司拒绝赔偿。 9月7日,张女士收到了一个顺丰快件,打开后发现是邢台市一位客户发来的近70多万元的业务订单。看到订单,张女士欣喜若狂,因为这单生意能为自己带来7万元的收入。 然而,张女士开心得过早了。在随后的电话沟通中,这位客户告诉张女士,由于长时间得不到回复,他已经将订单交给他人。原来,快递单上的寄件日期是8月28日,距离张女士签收的日子已经过去了10天。 张女士说:“平原县距离邢台只有60公里的距离,而我的快递居然用了10天,我要求顺丰补偿我订单的损失。” 经过多次沟通,顺丰速运表示只能为张女士提供1500元的补偿。眼看两个月过去了,张女士至今还是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