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元买的高档车配山寨音响 车主诉求“退一赔三”

2017-11-19 15:59:00 来源:央广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字号:T|T
摘要】60万元买的高档车配山寨音响,车主诉求“退一赔三”,能否获法院支持?

  央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据媒体报道,2015年3月6日,重庆消费者陈先生与重庆豪大名汽车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以61.98万元购买一辆保时捷轿车,配置的音响为BOSE品牌。

  今年6月初,陈先生在一家洗车行洗车时,发现“BOSE”音响的LOGO标志自行脱落。洗车行工作人员说,这辆“BOSE”音响材质粗糙,是个冒牌货。

  陈先生找到豪大名汽车公司讨说法。豪大名汽车公司承认,车上配置的确实不是正宗的BOSE音响。陈先生认为豪大名汽车公司构成消费欺诈,要求退车,并按购车款的3倍,也就是185.94万元给予赔偿。

  豪大名汽车公司拒绝接受,表示愿意重新装置正宗的BOSE音响,另外赔偿两万元,并为车辆提供终身保养。

  协商没有结果,陈先生于8月31日将豪大名汽车公司诉至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10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假冒音响是否构成整车欺诈?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作为一个专业的汽车销售企业,关于这个‘BOSE’音响的问题,它构成欺诈没有问题,也符合三倍赔偿的法律要件。但是,要提整车的欺诈值得商榷,我个人觉得这个理由不是很充分。第一,这个‘BOSE’音响不是原厂配套的部件,也不是这个汽车的一个主要部件。第二个,消法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侵权,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这个赔偿是赔偿损失。在这个案子里,消费者买到的名车里面配了一个假冒的音响,这带来的损失是他没有享受到正品‘BOSE’音响的服务,而不是说整个汽车的服务,因为它不影响这辆汽车的正常使用。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主张在这个音响上。”

  豪大名汽车公司的代理律师辩称,豪大名汽车公司在收到车主相应款项后为他开具发票,为他办理了车辆登记手续,表明交付的车辆是符合合同约定的。车主对车辆、车况、外观等附件进行了检验并签字确认,因此豪大名汽车公司不构成消费欺诈。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你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这个义务不以消费者的要求为必要,你必须主动履行。这种瑕疵可能是隐蔽瑕疵,像这个音响有这个logo,通过外观检测不容易辨别它是真是假。所以,针对隐蔽瑕疵怎么能够以当时验车时候的签字来排除你的质保义务?这很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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