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北京将实施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缴费上限确定为23565元,较去年下调1836元。 北京市新社保缴费基数定了 5月3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首次按照全口径发布了2018年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平均月工资为7855元。而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原政策增加了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 据此,北京市社保中心又发布了2019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自2019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上下限标准为3613元、23565元;工伤保险缴费上下限标准为4713元、23565元。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而上限一般按照全市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