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劝阻广场舞后猝死引议 广场舞如何才能不扰民?

2018-11-21 10:4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赵丽 崔磊磊 责任编辑:秦艳飞 字号:T|T
摘要】  近日,媒体报道的一起因跳广场舞引发的纠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报道,事发地在湖南省长沙市水岸世景小区,跳广场舞的老人说话较重。贺某说不赢,情绪激动,其间突然倒地。医生说,贺某系心源性猝死。

  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让广场舞不扰民

  长沙一男子劝阻广场舞后猝死事件引关注专家建议

  对话动机

  近日,媒体报道的一起因跳广场舞引发的纠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报道,事发地在湖南省长沙市水岸世景小区。事发当晚,十几位老人打开音响跳起广场舞。小区居民贺某的孩子因音响声音大影响做作业,贺某于是与跳广场舞的老人理论,发生争执。据小区其他业主介绍,跳广场舞的老人说话较重。贺某说不赢,情绪激动,其间突然倒地。医生说,贺某系心源性猝死。

  事发后,不少人认为,贺某系与跳广场舞的老人吵架后被气死。不过,当时跳舞的一名居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跳舞的人没有与贺某发生争执,是在讲道理。

  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除了事件中涉及的法律责任,广场舞扰民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围绕如何规范广场舞的相关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专家展开对话。

  对话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乔新生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崔磊磊

  记者:近日,关于广场舞的一连串事件,再次将这项活动推上风口浪尖。有媒体报道称,在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因劝广场舞大妈被气死,其妻子欲起诉但找不到被告人。我们应如何看待因广场舞引发的纠纷?

  乔新生: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相邻权问题,如果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给他人造成困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民法上的相邻权;第二,如果属于公共空间,那么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管理规则,并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现在的问题是,产生纠纷的地方,究竟是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广场,还是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广场。如果是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区域,应当由政府部门出面维持秩序;如果是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广场或者住宅小区的广场,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征求多数业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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