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平均降价56.7% 将在全国范围内保障供应

2018-10-12 16:26:0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红梅 责任编辑:祥毓 字号:T|T
摘要】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经过3个多月谈判,有17种抗癌药品谈判成功,与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平均降幅达56.7%。

  国家医保局医疗组牵头人熊先军11日介绍,谈判成功的17种药品中有15种进口药和2种国产药,治疗领域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等多个癌种。大部分进口药品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此轮谈判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集团购买功能,明显提高了医保用药保障水平,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实现了参保人、医保、企业“三赢”的目标。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评估,科学测算支付标准预期,确保医保基金能承受。抽取全国权威的药学、药物经济学、医学统计、医保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分为两个完全独立的评估专家组,分别从药物经济性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两个方面开展评估测算。工作组综合两组专家评估结果,按事先既定的规则确定医保预期支付标准。

  “从谈判过程和结果来看,成功率和降幅符合预期,绝大多数企业表示非常认可。”熊先军说,还有一些因素也是谈判成功的有利条件,如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国家医保局,整合了原属于不同部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职责,形成了更大的买方市场,也带来了更大的购买力;2017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情况较为理想,药品销量普遍有较大增长,谈判企业愿意用较低的价格换取更多的销量。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