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可享带薪“保胎假”?

2016-03-10 12:40: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润文 责任编辑: 字号:T|T
摘要】近日,江苏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猴嘴工业园一家企业的女工按照合同规定开始享受“保胎假”,每月工资标准与在岗正常出勤没有差别。该园以合同形式保护女工特殊权益。

  近日,江苏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猴嘴工业园一家企业的女工按照合同规定开始享受“保胎假”,每月工资标准与在岗正常出勤没有差别。该园在连云港市率先推行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协议》,以合同形式保护女工特殊权益。

  近年来,猴嘴工业园针对不同企业的工作特点,围绕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女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调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工业园主管部门与工会主动介入,和企业进行协商,将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以合同的形式加以固定。为确保合同各项条款落到实处,猴嘴工业园与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协议履约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以确保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得到保护。

  专项协议的签订实现了多项突破:将两年一次的妇科检查增加为一年一次;在女职工发展权方面明确企业要为女工提供培训、学习深造和考察交流的更多机会和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一线怀孕女职工可享受“保胎假”,每月工资标准与怀孕前正常出勤月工资相同;在持续站立、上下蹲起岗位上的经期女职工可享受带薪“关怀假”,并相应提高卫生用品津贴,列入工资按月发放;女职工有权参与企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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