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使用具有教育意义标识行为频频发生 如何规避?

2020-07-11 19:16:0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韩丹东 责任编辑:赤子 字号:T|T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梁 晨

  近日,某视频平台拍客在成都发现,遍布成都的串串餐馆“六年一班”和“六年二班”大量使用红领巾标识作为店铺标识,目前团四川省委、团成都市委均已介入,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对成都瑾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六年一班”“六年二班”串串店违规使用红领巾作为店铺标识事件进行约谈、整改,商家表示将按规定在全网平台撤换标识、逐步更换实体店标识。

  红领巾作为少先队标志,承载着深刻的教育意义。然而,近年来却频频发生企业不当使用红领巾等具有教育意义标识的事件。为何具有教育意义的标识会被滥用,如何规避此类行为?《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滥用标识事件频发

  忽视深厚教育意义

  近年来,不当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识的行为时有发生。

  2019年3月,短视频制作者唐某某曾在网络上传多个穿着暴露、戴红领巾捕鱼的视频。经公安部门核实后,唐某某被行拘12日并罚款1000元。

  2018年7月,上海某公司因邀请日本某成人片女演员戴红领巾参加“公益活动”,引发部分网友产生“该演员被聘为少先队辅导员”的误解,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不当使用红领巾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0万元,另案罚款30万元。全国少工委也发表声明,对该事件进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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