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观察:刀刃向内 地方纪委监委罕见被问责

2020-02-25 20:47: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云南省纪委监委24日通报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的查处结果。外界普遍关注到关于大理市委书记被免职、市长被撤职的“醒目消息”,但较少有人注意到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当地纪委监委,在此次通报中也被“点名”。

  据报道,大理市纪委监委被给予通报问责,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此外,大理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受到诫勉问责。

  一般而言,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有人因违纪违法受到调查处理的案例较为常见,地方纪委监委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的案例较少。专家认为,云南省纪委监委在“抢口罩”事件相关调查中决定问责大理纪委监委,不仅凸显了该省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的强烈意识,也对外释放了重要而清晰的信号。

  首先,纪委监委开展的监督应有重点,体现目标性和精准性。

  “抢口罩”事件发生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产生极大负面社会影响。从问责结果看,当地纪委监委可能存在事前监督和督促不到位、事后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从严处理了大理纪委监委在这一事件中的监督责任。

  “其警示意义在于,在事关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广大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必须靠前监督、主动监督、从严监督。”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

  其次,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开展问责,显示纪检监察系统“刀刃向内”,监督无盲区、无空白。

  宋伟认为,“此次问责表明,纪委监委本身也受到中共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硬约束’,纪委没有处在‘法外之地’的超然地位。”

  再次,对这一事件的处理也给全国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更好履职发挥很有效的震慑,问责起到了警醒和督促的目的。

  “各级纪委监委必须切实履职,疫情防控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如果当地发生疫情防控重大失误,也要对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另一方面,对大理市纪委监委的问责,再次反映出各级纪委监委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中共十八大之后,纪检监察系统一直强调防止“灯下黑”,作为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强化自我监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部署2020年工作时亦指出,要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

  庄德水表示,在中共监督体系中,除了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社会公众和媒体都可以监督纪委监委工作。“可以说监督体系本身已有部署,重要的是如何将其进一步落到实处。比如,党委要发挥全面领导和集中统一领导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进行领导和指导,同时也要为其履职提供必要的政治支持。”

  宋伟认为,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监督和领导,相对增加下级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独立性。

  “纪委监委也要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尤其是通过网站进一步向社会公开信息。”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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