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冒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为了借用知名品牌的名气,一些企业注册近似商标,“搭便车”,也让企业防不胜防。 最近,小米打赢了一场官司,获赔5000万元,创了近三年国内公开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中的最高赔偿额。 事情回溯到2011年,在小米声名鹊起之时,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小米生活”商标,此后在多类产品上使用标识。所以这5000万可能赔的一点都不冤。 北京海淀法院网截图 类似的情节也发生在怡口蓮身上。此前,怡口蓮把怡口莲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标有“怡口莲”商标的巧滋脆夹心米果与吉百利公司的“怡口蓮”商标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目前“怡口莲”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为了防止近似商标被注册使用,很多大型企业被迫采取了“防御性商标”策略,即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同时注册若干相似商标。 在这一点上,阿里绝对是行家。为了防止“阿里巴巴”遭冒用,阿里注册了十几个类似商标,包括“阿里妈妈”、“阿里爸爸”、“阿里姐姐”、“阿里奶奶”等,形成了一个阿里家族。 更搞笑的或许是雪碧,直接注册了“雷碧”,狠起来连自己都“山寨”。 商标授权,“一招不妥,天雷滚滚” 除了抢注和“搭便车”,商标授权也是“是非之地”。前些年,由于品牌授权在国内发展尚不健全,出现了大量的不规范授权,这些授权纠纷问题给企业发展埋下了一颗颗的雷。 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人轰轰烈烈的商标大战,完全是给国人上了一堂商标普及课。 资料图:加多宝与王老吉。 加多宝曾凭借出色的营销手段,让红罐凉茶王老吉走家喻户晓,“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响彻大街小巷。但由于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涉嫌贿赂,2010年,广药向加多宝发出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2012年,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