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优质产品

2019-12-15 20:16:3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宇涵 责任编辑:翎翾 字号:T|T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恰是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

  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我深切地感受到,法治副校长不只是一纸聘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法治授课是提供更加优质检察产品的一大载体,不仅要结合办案情况,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以多发的暴力、侵财类犯罪案件确定授课重点,还要结合学生年龄情况,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确定不同的授课主题,讲授不同的内容。比如,针对年少无知的小学生,侧重自我保护教育;针对青春懵懂初中生,强调青春期安全教育;针对涉世未深的高中生,着重提高法律素养、健全自身人格、培育法治心态。

  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我发现,用以往常规的法治授课、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形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固然重要,但积极与校方保持沟通,及时回应学校、学生的法律需求,以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更是新时代检察人的初心、使命所在。

  因此,我在实际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责,帮助学校处理侵害学生和滋扰学校的案件,协助学校做好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王检察官,我们学校发生一起高年级学生欺凌低年级学生的事件,你能给我们一些建议和帮助吗?”在接到校方邀请介入一起疑似校园欺凌案件时,我发现低年级学生家长态度极其激动,双方家长剑拔弩张,甚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做出进一步极端举动的可能。

  通过积极与学校沟通,我多次邀请班主任、学生双方家长进行座谈,各方开诚布公,由此详细了解涉案学生平日在校表现。我发现,这名高年级学生父母对孩子缺乏管教,导致孩子养成不良习惯,恶意欺负低年级同学,存在敲诈勒索行为。

  于是,我一边以以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为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另一边向各方强调家庭监管与学校教育密不可分的重要性,促成双方家长赔礼道歉、握手言和,涉案学生真心悔过的结局,同时对学校治安管理漏洞提出了整改建议。

  在我看来,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在于要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而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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