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如何惩?全国扫黑办将重点查办这7类案件

2019-10-21 21:00:4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魏哲哲 责任编辑:秦艳飞 字号:T|T

  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如何惩处?给黑恶势力提供“血液”的非法放贷如何处理?当黑恶势力从现实进入网络,“网络黑恶势力”如何在法律上认定?如何让异地服刑的黑恶势力罪犯积极参与举报,深挖更多的涉黑涉恶线索?

  今天下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4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应。“这4个法律政策文件,主要是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为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不统一、依法严惩不精准等问题而制定出台的。”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介绍。

  重点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7类案件

  “截至10月15日,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涉恶犯罪集团8365个、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破获刑事案件298237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232.9亿元,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1632起129064人,一审判决13037件77564人、二审判决5305件39971人。”陈一新表示,总的看,专项斗争推进态势强劲。

  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跟进有待加强就是其中之一。“根据平时工作中了解的情况,目前各部门在协作配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线索研判处置不及时、案件查办协同性不够、部分罪名的管辖权存在交叉等,导致有的没有查深查透,有的查办进度缓慢,有的定性处置精确性不强,影响了案件查办质量和‘打伞破网’效果,需要出台文件对此进行规范指导。”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崔鹏介绍。

  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旨在靶向破解“保护伞”查办难的问题、查办涉黑涉恶大要案而没有查出“保护伞”或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同一对象被多年举报、多层举报、多头举报而查处不力的问题。

  “《通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特殊主体,规定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对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的情形如何处理进行了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张志杰介绍,《通知》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实施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应酌情从重处罚;事先有通谋而实施支持帮助、包庇纵容等保护行为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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