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教训!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酒驾醉驾十大案例

2019-10-16 21:58: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秦艳飞 字号:T|T

  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严格执法,持续严管高压,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泛社会共识,有力促进了全民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为降低酒驾醉驾发生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后驾驶有其顽固性和反复性,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肆意酒驾醉驾,有的甚至引发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今年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提升查缉效能、拓展查处时间和空间,共查处酒驾醉驾127.4万起。其中,查处酒驾102.7万起,查处醉驾24.7万起。

  为推动巩固“酒后拒驾”意识,预防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今年以来十大案例。这些案件中,既有少量饮酒也有严重醉驾、二次酒驾,发生的区域既有城市道路、小区,也有农村公路,伤亡的人员既有驾驶人也有乘车人。希望所有交通参与人以案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断深化规范执法,严查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醉酒驾车一而再 法网恢恢勿侥幸

  案例1

  2017年5月17日,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2019年4月8日,李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河南省安阳县水冶镇一号路,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4.3毫克/100毫升。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例2

  2018年7月16日,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9年5月16日,张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醉酒驾驶小客车,行驶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6毫克/100毫升。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七千元。

  案例3

  2013年11月4日,姬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2019年6月9日,姬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河南省安阳县安林公路,被民警查获,后被取保候审。经鉴定,姬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7.9毫克/100毫升。2019年7月15日,姬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安阳县水冶镇一号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姬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4.4毫克/100毫升。姬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姬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例4

  2013年1月17日,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9年7月11日,张某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桥西侧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2.81毫克/100毫升,所驾驶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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