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立法助学校安全:可对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必要惩戒

2019-10-15 19:00:0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宵鹏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近日通过的《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9条,主要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校内外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置及各方主体责任作出规范。据悉,这是河北省专门规范学校安全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郑爱军说,《条例》既注重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部门管理的难点及实际工作中的痛点,又兼顾学校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既注重现实操作性,又注重适度超前,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为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条例》将防范欺凌、暴力作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了教师教育惩戒权,规定学校对不遵守校规校纪、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惩戒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

  河北省现有各类学校30879所,在校生1574万人。河北各级政府和部门持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学生群体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社会矛盾日趋多元复杂,学校恶性事件和意外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是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给学生带来身心伤害。

  河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侯建国坦言,当前河北的学校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政府、部门、学校及学生、家庭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及学生安全的责任不明确,一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均衡,一些学生、教师的安全意识不强,应对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的机制、手段不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法治手段。

  “为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出台河北学校安全工作地方性法规,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法治化,形成有法可依、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科学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局面,避免或减少学生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侯建国说。

  为此,制定学校安全条例列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河北省教育厅经过大量调研、论证,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2019年5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7月进行了二次审议,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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