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认知存差异 社会风气不理想 见义勇为统一荣誉体系亟待构建

2019-09-11 19:49:1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陈磊 责任编辑:田苑 字号:T|T

  例如,2018年12月底,山东省东营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管护士杜梅英路遇因触电昏迷的男童并积极实施救治,获评“东营市201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这种实际情况和支振锋等人对3500份问卷调查分析的结果相吻合。

  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见义勇为”的界定与地方性立法所确立的标准既有一致,也存在差异。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于“群众发现犯罪行为后,上前制止”“群众在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中抢险救灾”“群众协助经常破案和抓捕犯罪嫌疑人”3种各地认定标准中列举的典型做法,受访者高比例认同,分别达到82.1%、79.1%、74.6%。

  公众认知和地方认定标准之间的分歧也不小。

  例如,大部分受访者将“亲属关系”排除出见义勇为的主体资格。问卷调查显示,有近6成受访者认为“老忘从河里救出失足落水的25岁外甥”不属于见义勇为。但在各地认定标准中,“亲属关系”无论亲疏程度,并不一定被明文排除。

  还有不少受访者并未排除有约定义务人员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资格。有近6成受访者认为“小区保安协助业主追赶持刀小偷、与小偷搏斗”属于见义勇为,但实践中,有部分省份并不会向有约定义务的人员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有关方面将来在制定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方案时,需要反思见义勇为的内涵,充分重视公众的认知情况。”支振锋认为,对于有亲属关系、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是否能够认定为见义勇为,应给出一个更科学、权威的说法。

  社会风气不理想

  公众安全感欠佳

  人们对社会见义勇为风气的直接感知是了解见义勇为社会风气的重要维度。为此,支振锋等人以问卷形式向受访者提问,让受访者选择自己认为最符合实际的现状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当前社会见义勇为的氛围整体上不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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