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9-02-15 21:37: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杜燕 责任编辑:秦艳飞 字号:T|T
摘要】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北京依法依规推进收费公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关于对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北京: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资料图:北京路面的车流。资料图:北京路面车流。 富田 摄

  为建立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北京市交通委牵头起草《关于对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的相关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简称“黑名单”)的,禁止通行收费公路,失信记录还将供调整保险费率、提高贷款利率时审慎性参考,并且不能参与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慈善类奖项评选等。

  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北京依法依规推进收费公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关于对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立逃交通行费联合惩戒主体名单制度,完善失信惩戒的联合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民在3月1日21:00前可将意见反馈至邮箱jtwfzc@bjjtw.gov.cn,或登录市交通委官网了解详情反馈意见。

  联合惩戒对象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联合惩戒的对象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以下简称失信主体),具体包括: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车辆和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失信行为认定

  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的相关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简称“黑名单”),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1.假冒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和抢险救灾等车辆逃交车辆通行费的;

  2.采用伪造通行费票据、通行卡和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手段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

  3.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4.倒换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车载器(ETC标签)、通行卡,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3次(含)以上的;

  5.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未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或者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3次(含)以上的;

  6.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行为车辆比例超过所属车辆总量10%的,或者同一车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累计达到3次的。

  失信行为界定周期为一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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