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情绪状态主导互殴行为 事发后,公安机关走访了事发前下车的4名乘客,并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了事发当时情况。 因道路维修,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乘客刘某的目的地,驾驶员冉某对此也及时提醒了车上乘客。但刘某达到目的地附近时强行要求冉某停车,后两人发生争执互殴,造成车辆失控。 事发时,互殴双方心理状态是怎样的?是否意识到其行为的危险性? 在重庆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长童新看来,事发时,刘某和冉某两人都处于高度情绪状态,此时情绪主导了各自的行为。 “首先我们看到,女乘客刘某今年48岁,这个年龄正值女性更年期,可能导致她的情绪不稳定、易怒。另外从她的行为推断,她可能是一个比较关注自己需要的人,平时生活中也可能比较强势,如果需求得不到满足,情绪就容易爆发,容易产生攻击行为。”童新说。 而谈到公交司机冉某的心理状态,童新认为,冉某可能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提醒下车义务,自身没有过错,所以遭到女乘客人身攻击后,会委屈和愤怒,继而情绪爆发,并由此产生反攻击行为。 在此次事故中,十余名无辜乘客也因为二人的违法行为坠江身亡,他们当时又是一种怎样的心理呢? 童新认为,其他乘客当时的心理状态应该是从众和观望的心理,群体里没有人站出来制止,我不会“出头”。此外,大家对两人的情绪状态和攻击行为的顾虑,出于自我保护的意识,也不愿把麻烦招到自己身上来。 “还有一点原因,就是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可能大多没有驾驶经历,没有对两人争执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直至惨剧发生。”童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