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朋友账号租共享汽车致1死1伤 朋友也被起诉

2018-10-17 18:19:14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陈柳行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摘要】驾驶证已被扣完12分的张鹏,借用朋友何劲松的账号租用了一辆盼达公司的共享汽车,没想到却在行车时发生意外,造成黄家两姐妹一死一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张鹏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驶证已被扣完12分的张鹏,借用朋友何劲松的账号租用了一辆盼达公司的共享汽车,没想到却在行车时发生意外,造成黄家两姐妹一死一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张鹏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索要赔偿,死者黄晓琴及伤者黄丹的家属将肇事者张鹏、出借账号者何劲松、成都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告上了法庭。10月15日,该案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第一次审理。

  事件回顾/

  借用他人账号租用共享汽车 车祸导致1死1伤

  2017年4月25日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张鹏借用朋友何劲松的账号,租用了一辆盼达共享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不料,却在驾驶至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附近时发生交通事故,将位于车后的三名行人撞倒,致使其中一人黄晓琴当场死亡,另一人黄丹受伤。此前据成都商报记者查询,这是成都媒体报道的首起共享汽车重大交通事故。

  在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中发现,张鹏的驾驶证早已被扣完12分。经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第六分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被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由此确定,张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受害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为索要经济赔偿,黄晓琴及黄丹的家属将肇事人张鹏、出借账号人何劲松、成都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赔偿黄晓琴家属各项费用(含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共计961709元;赔偿黄丹家属各项费用(含精神抚慰金10000元)共计186908.19元。

  2018年10月15日,本案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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