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在未取得高中办学资质的情况下,2018年中考结束后,翰光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违规组织高一年级招生,共招收新生600人。对翰光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邯郸市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查处。2018年8月24日,邯郸市教育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翰光学校限期整改,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全部退费,由教育局妥善安置到其他学校就读,商请邯郸市行政审批局终止翰光学校高中部的筹设行为,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中强调,处于筹设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经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要通过规范招生工作和办学行为,努力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