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当“萌宠”出售 苏州姑苏6被告人被公诉

2018-08-17 18:51:37 来源:检查日报 作者:卢志坚 黄文博 崔颖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摘要】江苏苏州的小吴很喜欢小动物,2017年2月的一天,他在一家水族馆花600元买了一条大概一米长的黑蛇。

  在何某等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江苏苏州的小吴很喜欢小动物,2017年2月的一天,他在一家水族馆花600元买了一条大概一米长的黑蛇。后来水族馆的老板何某因涉嫌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被捕,而小吴也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取保候审。原来,小吴买的那条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

  像小吴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宠物热”兴起,有些人出于猎奇心理,买不常见的动物来饲养。不良商家为了迎合这些客户,将一些不允许售卖的野生动物当成宠物来售卖,导致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7月18日、19日两天,姑苏区检察院出庭公诉这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被告人何某、黄某、李某等6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明知所收购、运输、出售的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多次从江苏、浙江、河南、四川、广东、云南等地跨省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被告人何某还多次将大量蟒蛇、蜥蜴等动物通过快递运输到广东,让被告人郭某寄养代售,应当分别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

  高速路口截获小熊猫,跨省供销链被斩断

  2017年7月1日晚,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根据线索,在该市高新区沪宁高速出入口处将驾车运输小熊猫的何某和黄某二人抓获。

  经审查,经营水族馆生意的何某和做野生动物展览的黄某均为苏州本地人,因买卖野生动物相识。因为长期做小动物方面的生意,所以两人一直都和野生动物的卖家保持联系。

  何某和黄某发现出售市场上不常见的野生动物能够赚取高额利润,于是二人在2016年初至2017年7月期间,多次在何某的水族馆内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包括小熊猫、猕猴、绿鬣蜥、蛇等,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吸引买家。当有买家提出购买野生动物的需求后,何某和黄某就到四川的李某、河南的张某处采购,然后通过自己开车或者快递的方式运回苏州。如果是本地的买家,就约在何某的水族馆或者其他隐蔽地方进行交易;如果是外地买家,如浙江、上海、云南、广东等地,就通过自己开车或快递方式进行交易。为了赚取利润,何某还将大量的蟒蛇、蜥蜴寄养在广东的郭某处,由郭某进行饲养和繁殖,当有人购买时,通过快递运输进行交易。

  何某和黄某被抓获后,一条以何某、黄某为中心,横跨江苏、河南、四川、浙江、云南、广东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被斩断。7月18日和7月19日,该案6名主要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他14名(主要是买家)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网络平台成为非法交易“集散地”

  此案只是姑苏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较大的一起。

  据介绍,姑苏区检察院自2016年被指定管辖危害生态环境犯罪以来,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20件,涉案人员65人。多次办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郑佳俊认为,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涉及多个物种,有长臂猿、蟒蛇、绿鬣蜥、小熊猫、鹰隼、猕猴以及象牙、犀角等制成的动物标本。二是利润诱人。以何某出售一只猕猴为例,他从河南花5000元钱购买猕猴回苏州,再以1万元左右出售,利润直接翻了一倍。三是网络平台成为非法交易的“集散地”,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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