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加入传销组织被关27天 涉恶团伙42人获刑

2018-07-10 18:03:50 来源:检查日报 作者:张吟丰 王艳 柏善民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摘要】以交友、谈恋爱、结伴旅游、介绍工作为名,使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软件,将被害人骗至犯罪窝点,限制其人身自由,通过“上课”、体罚的形式进行“洗脑”,逼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
  3月27日、28日,李迪等人在ATM机上从金某的银行卡内取走现金3.12万元。在金某不同意购买产品也不同意加入该传销组织的情况下,李迪强行逼迫其购买10套产品,并向邱士平报告。此后,金某一直不肯屈服,结果是招来一顿顿殴打,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陆续被消费或取现数万元。

  直至4月20日,李迪得知金某的家人已到达长沙寻找金某时,才将其释放。此时,金某共计被抢劫近10万元,被非法拘禁27天。

  审查起诉,清晰展现传销组织脉络结构

  在办理该案时,基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重大,芙蓉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案小组,在侦查阶段便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理清了传销组织的层级条线和人员构成。

  在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第一时间,检察机关便以窝点为单位将案件拆分为5个小案件,由公诉科科长带领4名检察官分别对5个窝点的被告人进行审查。最终起诉时,再将5个案件合而为一,清晰展现了该传销组织的脉络结构以及犯罪集团的特点。办案小组及时沟通、理顺、汇总案情,确保认定的每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由于传销案件取证难度大,最初涉案人员的层级较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的罪名多为非法拘禁罪。”承办检察官介绍说,该院在办理时,协助侦查机关在退补阶段成功追捕到首要分子邱士平,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打开了突破口。邱士平的到案,使得整个传销组织的组织结构、犯罪手段、人员分工清晰地浮现出来,也为追诉邱士平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抢劫罪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

  据芙蓉区检察院指控,邱士平等人为共同实施传销活动,组织了以其本人为首要分子,以李迪、李林德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邱士平在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最终,经过两天的庭审,法院一审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并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不仅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宣讲了传销的危害,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芙蓉区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机关人员及群众、媒体代表共计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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