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董碧仙介绍,为切实保护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福建省各地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平潭法院主动作为,向实验区管委会建议成立府院联席会议,组建由多部门参与的专门工作组,从各自职能环节入手,加强监督管理,合力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 同时,厦门中院针对房产新政后房产买卖纠纷案件中呈现的新特点、新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作出维权提示。 “根据案件数量分析,福建的房地产纠纷主要发生在购买商品房这一类别上。”董碧仙对记者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前一定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理性维权,寻求司法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