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拟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防止“校园欺凌”

2018-03-13 12:15:01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王俊 张维 王煜 陈鹏 王梦遥 沙雪良 责任编辑:秦艳飞 字号:T|T
摘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修法过程中,一定会认真研究这个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文件中,明确提出应对校园欺凌事件,要“强化教育惩戒作用”。上述文件中称,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其行为表现将被记入综合素质评价。辽宁省教育厅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记入综合素质评价后,校园欺凌行为将会对实施者未来的升学产生影响。

  对话

  全国人大代表、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副校长覃鸿

  “当前校园欺凌呈低龄化趋势”

  新京报:近些年,各地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你在教育管理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类似事情,有哪些特点或倾向?

  覃鸿:校园欺凌事件中,一些未成年学生被打或者被当众羞辱,这些行为在年龄上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在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出现类似的事情也比较多。

  另外,一些女生也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角,包括参与实施校园欺凌。可能在初中这样的阶段,女生会稍微早熟。也会有一些男生会为了关于女生的事情,挑起校园内外的欺凌和暴力。

  虽然校园欺凌相对社会暴力出现较少,但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是需要重视的。这些欺凌、暴力行为,不仅损害同龄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对这些孩子更长一段时间的心理产生影响。如果不制止,容易造成很恶劣的社会风气。

  新京报:类似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背后,哪些原因需要重视?

  覃鸿:首先是家庭教育的缺乏,家长管教不充分或者不恰当。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未对暴力网游、色情的东西进行有效监管。比如打开网页,孩子们很容易有机会去看到这些东西,在心理上产生变化。虽然也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但往往管控力度不是很大。

  另外,国家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更多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手段,因为他们都需要保护,比较少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惩罚。这种情况下,很难对未成年人的欺凌暴力行为形成有效警示和震慑作用。

  新京报:对这些现象,你有什么建议?

  覃鸿:建议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一些惩治未成年人欺凌暴力等违法现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加强法律干预。希望能再制定出从接收关于欺凌暴力行为的报告,到问题的界定,还有调查、制定方案、进行干预,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等一系列完善的工作程序。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王俊 张维 王煜 陈鹏 王梦遥 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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