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当日庭审现场。供图 申海 女子婚内个人举债200余万丈夫“被负债” 法院二审认定非夫妻共同债务 女子婚内个人举债200余万元,丈夫“被负债”。11日上午,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一起涉夫妻债务民间借贷纠纷宣判,改判徐先生不用承担前妻何女士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2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交易秩序的构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曾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排除以及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细化和完善,最大限度地防止极端案例的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图为当日庭审现场。供图 申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