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为何如此任性

2018-01-17 19:44:55 来源:人民网 作者:徐 隽 倪 弋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摘要】把公共绿地占为私家菜园,把公共道路占为私家车位,把公共楼顶占为私家阳光房……近年来,在一些小区,业主随意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的现象屡见不鲜,见怪不怪。违章建筑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

  把公共绿地占为私家菜园,把公共道路占为私家车位,把公共楼顶占为私家阳光房……近年来,在一些小区,业主随意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的现象屡见不鲜,见怪不怪。违章建筑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

  “最牛违建小区”栋栋都有违建

  “我们小区几乎每栋楼都有违章建筑,不仅影响美观,还留下很多安全隐患,真算得上是‘最牛违建小区’。”不久前,刚入住北方某大城市一小区的王女士打来电话反映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调查,发现小区里几乎每栋楼的底层和顶层都有“扩建”。底层修建并延伸出一个全新的房间,有的新开了门洞,被改装成了小商店;顶层则围绕墙面和屋顶,加盖了钢结构外架或混凝土结构的房间。

  如此多的“扩建”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这些“扩建”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否应该予以拆除呢?

  社区物业负责人马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始建于1995年,房屋产权结构复杂,有的属于机关单位分的房子,有的属于回迁房。这些房子在建成入住之初,对于顶层和底层的使用权限并没有界定,于是很多顶层和底层的住户就开始自行“扩建”,“居民看见其他住户‘扩建’了,于是纷纷效仿起来,慢慢地,小区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不少扩建的房屋被出租、出售出去,成为一笔不小的收益。“虽然房产证上没有体现扩建的房间,但是这不影响出租啊。卖房时,大家都心知肚明,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算,但是有扩建的,价格比没有扩建的高出不少。”小区居民告诉记者。

  “扩建”容易,但要对其进行定性和拆除,就成了一个难题。

  “这些‘扩建’已经是既成事实,大家都这么操作,难免让‘扩建’的人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马女士说,从社区和物业的角度看,这种情况让人无可奈何:“社区和物业都不是执法部门,只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无权进行拆除。”

  “社区和物业只有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对新进行的‘扩建’行为,通过沟通和协调的方式予以制止。”马女士说,2016年5月,有居民反映小区4号楼底层某住户“扩建”侵占了公共绿地,社区和物业及时介入,通过沟通才最终制止了“扩建”行为。

  “住建部门和城管有权界定和处理‘违建’,但他们也面临很多难题。”马女士说,首先是界定难,小区内“扩建”五花八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还要走拍照取证、建档立案等相应程序。

  即便是证据充分被依法界定为“违建”,处理起来也要历经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发通知书等一系列流程,很麻烦。“而且如此多的‘扩建’,很可能让人产生‘法不责众’的心理,依法拆违的阻力不小。”马女士说。

  违章建筑已经成为城市的“脓疮”

  “违章建筑成因复杂,特别是在北上广这些大城市,有的是人均居住面积小,千方百计往外扩以解决居住问题;有的是扩建后出租或出售以获得高额租金、房款;还有的是眼看要拆迁了,加紧扩建,以增加拆迁赔偿的谈判筹码。总之,违章建设成本低、收益高,利益的驱使让不少人知法犯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执法部门能力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一些部门对执法后租住在里面的房客怎么办有所顾忌,违章建设问题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城市的“脓疮”。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认为,一些违章建筑的建造年代久远,存在产权不够清晰等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同时,新问题又不断滋生,新老问题交织导致违建问题更加难以处理。

  “在依法拆违程序上,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如当事人拒绝自行改正再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过程,使得拆除一桩违章建筑旷日持久。”而违章建筑成本低、时间短、利润大,往往陷入“屡拆屡建”的怪圈,甚至出现拆除跟不上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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