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盗墓案头号主犯终审被判死缓 缓期两年执行

2017-12-01 13:40:01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闫兆杰 字号:T|T
摘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头号主犯姚玉忠作出终审判决。因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头号主犯姚玉忠作出终审判决。因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在此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2014年底,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外周边出现大批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珍贵文物被盗。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一系列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一举破获以姚玉忠为首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共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

  法院查明,在盗掘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等古墓葬过程中,姚玉忠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倒卖文物罪。

  2016年4月14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玉忠等22人作出一审判决。除姚玉忠被判死缓,另外2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此前,朝阳中院已就该系列案其他主犯姚玉飞、王子朋等人进行了宣判。

  一审宣判后,姚玉忠不服,提起上诉。辽宁高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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